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 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 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意見》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在一些關鍵環節力爭取得新突破,加快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為 實現碳達峰目標提供有力支撐,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 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 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切實落實“ 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 源安全新戰略,圍繞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 統的總目標,堅持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 活智能的基本原則,聚焦近期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亟待突破的關鍵領 域,選取典型性、代表性的方向開展探索,以“小切 口”解決“大 問題”,提升電網對清潔能源的接納、配置、調控能力。在 2024— 2027 年重點開展 9 項專項行動,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實效。
二、 電力系統穩定保障行動
(一)優化加強電網主網架 。適應電力發展新形勢需要,組織開展電力系統設計工作,優化加強電網主網架,補齊結構短板,夯 實電力系統穩定的物理基礎,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和新能源高質 量發展。
(二)提升新型主體涉網性能 。針對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基 礎設施、新型儲能等快速發展的實際,制修訂并網技術標準和管理 要求,合理提高新型主體對頻率、電壓擾動的耐受能力和主動支撐 調節能力,加強并網檢測,確保涉網性能達標,源網荷儲協同提升 電力系統穩定水平。
(三)推進構網型技術應用。根據高比例新能源電力系統運行 需要,選擇典型場景應用構網型控制技術,具備主動支撐電網電壓、 頻率、功角穩定能力,提升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水平。
(四)持續提升電能質量 。嚴格落實《電能質量管理辦法(暫 行)》,指導地方電力管理部門做好電能質量管理工作,壓實各方電 能質量管理責任,加強常態化管理,持續提升電力系統電能質量水 平。
三、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堅行動
(五)提高在運輸電通道新能源電量占比。適應新能源快速發 展需要,通過有序安排各類電源投產,同步加強送受端網架,提升 送端功率調節能力,有效提高在運輸電通道新能源電量占比。
(六)開展新增輸電通道先進技術應用。優選一批電力規劃明 確的“沙戈荒”大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風光一體化基地送出通道,在 保障送出通道電力供應能力的前提下,依托先進的發電、調節、控制技術,開展新型交直流輸電技術應用,有效降低配套煤電比例, 實現高比例或純新能源外送。
四、配電網高質量發展行動
(七)組織編制建設改造實施方案 。 圍繞供電能力、抗災能力 和承載能力提升,指導各省份能源主管部門編制配電網發展實施方 案,明確工作目標、任務舉措、項 目安排、資金保障等內容,并做 好與配電網規劃的銜接。
(八)健全配電網全過程管理 。指導各地開展新能源接網影響 分析,建立配電網可開放容量定期發布和預警機制。在電動汽車發 展規模較大的重點省份,組織開展配電網可接入充電設施容量研究。 針對性提升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接網能力。加快健全配電網 工程定額與造價管理體系,完善模塊化設計、規范化選型、標準化 建設,提高配電網工程建設效率和安全質量。
(九)制定修訂一批配電網標準 。對現有配電網技術標準進行 全面梳理,按照“推動修訂、加快制定、深入研究”分類形成配電 網標準清單,細化責任分工、工作要求和進度安排,推動構建系統 完備、科學規范、安全可靠的配電網標準體系。
(十)建立配電網發展指標評價體系。按照客觀、系統、科學、 可行的原則開展規劃建設、運維管理、電能質量、投資效益等環節 的具體指標設計,探索建立配電網發展指標評價體系,科學評價各 ?。▍^、市)和有關重點城市的配電網發展成效。
五、智慧化調度體系建設行動
(十一)加強智慧化調度體系總體設計。適應大規模高比例新 能源和新型主體對電力調度的新要求,全面推進調度方式、機制和 管理的優化調整。研究新一代電力調度系統的基本定義、主要特征、 分階段實現路徑、關鍵技術等內容,加快新型調度控制技術應用, 做好調度與電力市場的銜接。
(十二)創新新型有源配電網調度模式。重點在分布式新能源、 用戶側儲能、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等新型主體發展較快的地區,探索 應用主配微網協同的新型有源配電網調度模式,鼓勵其他地區因地 制宜同步開展探索。通過完善市、縣級電力調度機制,強化分布式 資源管控能力,提升配電網層面就地平衡能力和對主網的主動支撐 能力。
六、新能源系統友好性能提升行動
(十三)打造一批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 。整合源儲資源、優 化調度機制、完善市場規則,提升典型場景下風電、光伏電站的系 統友好性能。改造升級一批已配置新型儲能但未有效利用的新能源 電站,建設一批提升電力供應保障能力的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 提高可靠出力水平,新能源置信出力提升至 10%以上。
(十四)實施一批算力與電力協同項 目 。統籌數據中心發展需 求和新能源資源稟賦,科學整合源荷儲資源,開展算力、電力基礎 設施協同規劃布局。探索新能源就近供電、聚合交易、就地消納的 “綠電聚合供應”模式。整合調節資源,提升算力與電力協同運行 水平,提高數據中心綠電占比,降低電網保障容量需求。探索光熱發電與風電、光伏發電聯營的綠電穩定供應模式。加強數據中心余 熱資源回收利用,滿足周邊地區用熱需求。
(十五)建設一批智能微電網項 目 。鼓勵各地結合應用場景, 因地制宜建設智能微電網項 目。在電網末端和大電網未覆蓋地區, 建設一批風光儲互補的智能微電網項 目,提高當地電力供應水平。 在新能源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建設一批源網荷儲協同的智能微電 網項 目,提高微電網自調峰、自平衡能力,提升新能源發電自發自 用比例,緩解大電網調節和消納壓力,積極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
七、新一代煤電升級行動
(十六)開展新一代煤電試驗示范。探索與新型電力系統發展 相適應的新一代煤電發展路徑。以清潔低碳、高效調節、快速變負 荷、啟停調峰為主線任務,推動煤電機組深度調峰、快速爬坡等高 效調節能力進一步提升,更好發揮煤電的電力供應保障作用,促進 新能源消納;應用零碳或低碳燃料摻燒、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低碳 煤電技術路線,促進煤電碳排放水平大幅下降。以合理的政策、市 場機制支持煤電機組優化運行方式。
(十七)推動新一代煤電標準建設。針對新一代煤電技術路線, 推動開展煤電降碳效果核算標準制定。組織開展《大中型火力發電 廠設計規范》修編工作,重點完善新一代煤電系統設計及設備選型 標準體系,更好適應電力系統清潔低碳、靈活智能的發展要求。對 行業亟需的先進性指標要求,先行研究制定文件予以規范,后續在 標準修編中明確。
八、 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行動
(十八)建設一批共享儲能電站。在用好常規調節措施的基礎 上,聚焦新型儲能優化系統調節能力。針對部分地區短期內新能源 快速發展、系統調節需求快速提升的實際,科學開展調節能力需求 分析,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布局一批共享儲能電站,同步完善調 用和市場化運行機制,提升系統層面的電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納能力。
(十九)探索應用一批新型儲能技術 。圍繞不同應用場景對爬 坡速率、容量、長時間尺度調節及經濟性、安全性的需求,探索建 設一批液流電池、飛輪、壓縮空氣儲能、重力儲能、二氧化碳儲能、 液態空氣儲能、鈉離子電池、鉛炭電池等多種技術路線的儲能電站。 通過合理的政策機制,引導新型儲能電站的市場化投資運營。
九、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網絡拓展行動
(二十)完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布局 。 以“ 兩區”(居住區、 辦公區)、“三中心”(商業中心、工業中心、休閑中心)為重點, 因地制宜布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擴大高速公路充電網絡覆蓋范圍 并加強節假日充電服務保障,有效增加農村地區充電設施,逐步構 建日益完善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
(二十一)加強電動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充分利用電動汽車 儲能資源,全面推廣智能有序充電。支持開展車、樁、站、網融合 互動探索,研究完善電動汽車充電分時電價政策,探索放電價格機 制,推動電動汽車參與電力系統互動。
(二十二)建立健全充電基礎設施標準體系。加快以快充技術為代表的先進充換電技術標準制修訂,探索建立車網互動相關標準, 健全完善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等方面標準體系, 提升標準國際化引領能力。
十、 需求側協同能力提升行動
(二十三)開展典型地區高比例需求側響應。在尖峰負荷問題 突出或新能源消納困難的地區實施高比例需求側響應。依托新型電 力負荷管理系統,建立需求側靈活調節資源庫,優化調度運行機制, 完善市場和價格機制,充分激發需求側響應活力,實現典型地區需 求側響應能力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 5%或以上,著力推動具備條件 的典型地區需求側響應能力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 10%左右。
(二十四)建設一批虛擬電廠 。結合電力保供、新能源發展等 需求,利用當地源荷儲資源,建設一批虛擬電廠。建立健全虛擬電 廠技術標準體系,完善虛擬電廠的市場準入、安全運行標準和交易 規則,常態化參與系統調節,提升電力保供和新能源就地消納能力。
十一、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五)成立工作機制 。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會同 國家數據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 統籌推進全國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加強指導和協調,明確推進路徑 和重點工作,有序推進任務落實落地。研究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做 好政策銜接,鼓勵多元主體參與項目投資建設。
(二十六)強化責任落實 。承擔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具體任務的 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精心組織實施,高質量完成技術應用、標準制修訂、機制調整、模式探索等任務,配套完善支持政策。及 時總結提升,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工作推進模式,具備條件 的加快擴大實施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