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函〔2020〕9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2012年12月17日經國務院批準、由...
針對持續高溫干旱災害,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標及時、有效防范和應對我區持續發生的高溫干旱災害,有效防范化解高溫干旱災害風險,立足當前考慮長遠,嚴防大面積停電、停水等工作,高效有序做好森林防火、抗旱救...
應急廳函〔2023〕231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為推動提升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急預案編制水平,應急管理部組織編制了《鄉鎮(街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
301. 對小型露天采石場廢石、廢碴處理不符合規定的行政處罰302. 對小型露天采石場在爆破作業中,有未設置爆破警戒范圍、在爆破警戒范圍內避炮等行為的行政處罰303. 對小型露天采石場未按規定進行剝離...
241. 對存在硫化氫、一氧化碳等中毒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的工貿企業未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或者未執行“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要求,或者作業現場未設置監護人員的行政處罰242. 對工貿企業未按規定進行...
181. 對冶金企業煤氣生產、回收凈化、加壓混合、儲存、使用設施附近的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等人員聚集場所,以及可能發生煤氣泄漏、積聚的場所和部位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濃度監測...
121. 對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行政處罰122. 對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未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政處罰123. 對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未建立與崗位相匹配的全員...
61. 對生產經營單位拒絕、阻礙監督檢查的行政處罰62. 對瞞報、謊報或者遲報生產安全事故,以及不立即組織搶救、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行政處罰63. 對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漏報生產安全...
1. 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行政處罰2. 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行政處罰3. 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或者其他人員有違...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2023年7月17日,應急管理部印發了《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3年版)》(以下簡稱《指導目錄》)。...
1 總 則1.1 編制目的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
一、入庫管理制度1.接到物資采購部門接收物資的通知后,依據應急物資采購合同、供貨方送貨單、質量保證書等,檢查入庫應急物資品名、規格、數量、質量是否符合驗收要求,查驗質檢部門出具的質檢報告后再辦理入庫手...
1 總則1.1 編制目的為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安全發展理念,有效防范化解水旱災害風險,高效有序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
為切實加強全縣應急物資儲備保障能力建設,提高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重...
為進一步規范行使行政裁量權,促進合理行政,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我部組織起草了《應急管理行政裁量權基準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
ICS13.200 C78 ...
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水旱災害風險,高效有序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7月19日,潼南區防辦組織召開潼南區2023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編制與管理專題培訓會,全區23個鎮街...
近日,國家防總辦公室、水利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要求,扎實做好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切實保障水...
7月19日,全國應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議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論述,分析當前形勢和存在問題,部署2023年科技信息化重點任務。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王道席出席會議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莫于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其制定依據明確規定為安全生產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這對于如何確立我國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法制及其工作運行機制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